关于发布大连市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市场主体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其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典当行需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并书面承诺在取得许可证前不从事典当业务活动。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或者申请未被批准的典当行,应当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

截至2025年1月31日,注册地在大连市的44家市场主体,其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典当”字样但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市场主体名称

1

合肥富仁泰典当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2

重庆优融典当有限公司大连第一分公司

3

重庆金速邦典当有限公司大连第一分公司

4

重庆胜和典当有限公司大连西岗区分公司

5

大连鑫歌典当有限公司

6

大有城(辽宁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7

大连万赢典当有限公司长海分公司

8

大连朝日典当有限公司

9

大连亿鑫典当有限公司

10

大连久樽典当有限公司

11

大连喜泽典当有限公司

12

大连浣汐羽尘典当有限公司

13

辽宁国盛典当有限公司

14

大连向日葵典当有限公司

15

大连瑞荣丰典当有限公司

16

辽宁辽商联合典当集团有限公司

17

大连鸿运典当有限公司

18

大连中安信典当有限公司

19

大连睿龙典当有限公司

20

大连万赢典当有限公司

21

大连龙睿典当有限公司

22

大连中鑫普惠典当有限公司

23

大连连大百姓金典当有限公司

24

大连中道典当有限公司

25

合肥万台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26

大连顺鑫抵押贷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7

大连信易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8

大连承佳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9

大连天博泰古寄卖服务有限公司

30

大连华康鼎长拍卖有限公司

31

大连鑫众邦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32

大连博音抵押贷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3

大连乐卡抵押贷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4

大连融昌盛置业服务有限公司

35

大连乾鑫汇贸易有限公司

36

大连金来金银珠宝有限公司

37

大连聚友商贸有限公司

38

廿年科技(辽宁)集团有限公司

39

大连腾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0

辽宁五德现代供应链有限公司

41

大连富勤易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2

大连鑫贺寄卖有限公司

43

大连启龙投资有限公司

44

大连中集投资有限公司

请上述市场主体到其登记机关申请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重要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典当业务需求时,请选择同时持有《营业执照》《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开展典当业务,确保其具有典当业务经营资质,并使用全国典当信息系统打印制式当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大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编辑: 大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来源: 大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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