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促进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稳健经营,2月14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组织召开《办法》培训会,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市地方金融协会和部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结合现场检查和评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就小额贷款公司特别是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条款进行了讲解。地方金融协会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合作方合规性、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提出了建议。各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需求,围绕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合规经营水平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办法》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的政策法规,释放了严监管的信号,有利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各公司要认真学习《办法》,对照《办法》及时自查整改,确保合规运营,不逾越法律法规红线。要正确认识严监管和促发展关系,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融资体系补充作用,实现自身发展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繁荣共赢。